當詩人描述過個人心中的愛慾以後,他會說,戀人總會愛慕他的愛人。而且詩人說,越是兩情相悅,就愛慕得越深。
愛慕他人當然不算是自戀;但是希望得到愛慕對象的青睞,難道不是「另一個自我」的自戀嗎?
期盼著對方用自己的方式去愛,用自己的標準來去衡量對方。
當愛人在整個世界裡只愛一個人,在他的摯愛中有瘋狂的恣意,在他無條件的奉獻裡,事實上是在想著自己,在瘋狂地自戀。
詩人最喜歡聽到戀人說:「我沒有辦法愛別人,我不能不愛你,我不能放棄這份愛,否則我會肝腸寸斷、寧可死去。」
愛慾和友誼是虛榮的巔峰,「我」沉醉在「另一個我」裡。
一個不小心,也曾陷入這種自戀當中,當對方無法去配合你的要求時,隨著時間的流逝,便會陷入懷疑當中,怪自己的心不夠堅定,怪雙方之間沒有一個永恆的第三者。
然而這樣能使我們離棄愛嗎?斷然不,愛是如此深植於人性中,屬於人性中的本質。
而心中有愛的人應該更容易找到值得他去愛的人,儘管他有許多缺陷或弱點,卻仍認為他值得去愛,我們的責任不是要提高我們的品味,而是要改變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品味。
對於愛的對象的要求,只是使我們發現沒有人值得去愛,卻不知道,當我們發現所有人都值得去愛的時候,愛就在其中!